关于调整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 管理招投标服务平台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9 点击数: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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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平台”2014年8月启动以来,积极加快推动本地物业服务市场化,先后完成多宗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经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二届四次理事会议决定,重新调整平台服务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服务费调整为:招标项目规模10万(不含)平方米以下的,服务费1万元;10~20万(不含)平方米的,服务费2万元;20万平方米以上的,服务费3万元。
二、每宗招投标项目除平台服务费外,另再收取专家评审费3000元。
三、招投标项目委托服务事项,由委托方与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委托协议书协议》具体约定。
四、调整后的服务费和专家费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