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须知

1. 为提高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办事效率,投诉人所提供的内容本平台将进行记录形成工单派发到事发物业小区客服部门进行处理,请确保填写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真实有效,确保本人同意将填写的信息及相关内容转交所属物业小区客服人员作为解决办理投诉事项所需。资料填写不完整的,本平台将列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2. 本平台目前只受理汕头市中心城区(即金平、龙湖)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范围内,与物业服务质量有关的投诉,反映问题超出受理范围的,本平台不予受理。

3. 反映问题经平台工作组调查,内容严重不实的,本平台将作为“无效投诉”退回不予受理。

4. 反映问题属于必须行政部门进行裁决的,或反映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已进行审理的,或法院已对该问题作出调解或判决结果的,本平台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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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

1.投诉小区详细信息:
所属区域及名称:
汕头市

住宅小区

在管物业公司:

2.需要反映解决的问题(图片非必填):

3.投诉人信息:
投诉人姓名:

手机号码:

住址房号(备注:填写请具体到几梯几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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